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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妻子能分割房子升值所得吗?

发布时间:2018年2月8日 来源: 南部县离婚律师  
  导读:离婚了妻子能分割房子升值所得吗?在婚姻法中,有相关的条例解释吗?本文法律快网通过李先生的案例,为您解释了离婚了妻子能否分割房子升值所得的知识。

 

  前年李先生买了一套45万元的商品房,其中贷款25万元,产权登记的是李先生本人。去年3月李先生结婚,婚后与妻子虽然没有进行书面财产约定,但收入都是各管各的,而房贷一直都是用李先生的工资在还。但最近妻子同李先生离婚,还说房子是共同财产,婚后涨价部分应当属于双方投资所得,她应享有一半份额。而李先生则认为房子应该属于个人财产,妻子根本没有权利分享。

  首先我们应弄清李先生夫妇之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包括工资(除双方有约定外),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孙先生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进行过财产约定的,那么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

  另外根据上海市高院有关精神,该房屋应当属于李先生的个人财产,其银行还贷应当属于个人债务,而房价的上涨基于这一基础也应当属于李先生个人所有。但是如果李先生无法证明双方之间的财产有所约定的话,那么妻子可以分割的就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数额中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屋的产权。

 

  以上是法律快网通过李先生的案例,为您解释的离婚了妻子能否分割房子升值所得的知识。更多婚了妻子能否分割房子升值所得相关请点击网婚姻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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