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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立案材料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4日 来源: 南部县离婚律师  
离婚 立案材料


  一、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二、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如涉及原被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三、被告的住所或住址证明。如果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四、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材料。如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还应提交证明婚姻关系期间有共同财产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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