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首 页
律师介绍
律师专长
婚姻动态
婚内侵权
婚前教育
收养法
离婚知识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结婚知识
栏目导航
婚姻动态
婚内侵权
婚前教育
收养法
离婚知识
离婚手续
离婚程序
结婚知识
离婚房产
家庭暴力
分居关系
同居关系
婚姻关系
文章列表
离婚与复婚
2018年7月25日
北京离婚律师
《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第35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可见,不管是协商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一旦离婚后原婚姻关系即告终止。复婚为一新的婚姻关系。
来源:
北京离婚律师
律师介绍
案件委托
专长领域
相册影集
联系方式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律师文集
魏鑫——北京离婚律师
15313096657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友情链接
:
北京公司清算纠纷律师
北京货款合同律师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
北京刑事取保候审律师
长清区金融诈骗辩护律师
高新区非法集资刑事律师
高新区刑事辩护排名律师
广州房屋合同律师
广州合同无效律师
广州劳动合同咨询律师
槐荫区贿赂犯罪辩护律师
济南减刑缓刑无罪律师
济南诈骗罪流程律师
济阳区强迫交易罪律师
历城区毒品刑事辩护律师
历下区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
历下区叛逃罪辩护律师
溧阳市律师
平阴县再审抗诉律师
上海劳动合同纠纷费律师
天津刑辩律师
天桥区内幕交易罪无罪律师
北京律师
北京律师所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北京离婚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313096657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