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离婚律师

法律热线: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收养法

文章搜索
收养法

收养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8年1月12日 来源: 南部县离婚律师  
  收养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必须是年满30岁的身边无子女的健康人,必须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2、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3、无配偶的男子想要收养妇孩子,双方年龄必须相差40周岁以上。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南部县离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784762285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