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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了结婚证还要立契约?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6日 来源: 南部县离婚律师  

法官分析都市离婚案特点,称这是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的表现
  特点一:不信誓言要立契约

  有5年婚龄的赵雅离婚时要求法院判决丈夫额外赔偿她2万元。因为结婚时约定,谁先提出离婚,就要赔偿对方2万元。丈夫拒绝赔钱:法律规定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他不能花2万元“买”个离婚证。

  “这样的契约对离婚自由权有一定的限制。”王渝军表示,一般不会把这种契约作为判决的依据,但会依法酌情在财产分配上给予无过错一方适当的照顾。

  据介绍,婚姻契约多约定: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诚,谁背叛谁赔偿对方;谁对对方父母不好谁赔偿;谁对前婚子女不好谁赔偿等。

  特点二:闪婚夫妻容易闪离

  结婚半年内就离婚,这在王渝军看来属于闪离人群。而闪离夫妻中,认识不到半年就结婚的闪婚又占了大部分。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就容易导致离婚。”王渝军说,闪婚闪离的都市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网络认识的男女;一种是刚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短时间内陶醉于一见钟情的浪漫,而忽视了彼此缺点的存在。一旦生活在一起,缺点就会日趋暴露,矛盾也就出来了。

  “他们感情基础薄弱,夫妻共同财产不多。”王渝军说,争议最多的就是“彩礼”性财产,比如贵重的首饰、房产等。

  特点三:为争财产虚构债务

  “离婚诉讼中,一方虚构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日益增多,法院审理时难度较大。”王渝军说,因为知道离婚时共同财产可以分,家庭债务也要分,有的当事人就制造虚假借据。

  卢林起诉离婚,要求平分夫妻共同财产500万元,而丈夫则当庭拿出了一摞借条,债务超过600万。在开庭前,卢林给其中一个20万的“债主”打电话,对方竟然不知道借款一事。

  王渝军说,很多借条都是孤证,法院一般不会下结论判断它是真的。

  特点四:好合好散容易调解

  都市离婚案的第四个特点就是调解率较高。王渝军分析说,受文化水平和先进思想的影响,这些人往往抱着一种好合好散的态度,能够比较理智地对待彼此之间的感情。

  同时,很多离婚当事人对离婚案件审理程序比较熟悉,对于财产、子女的分配,双方也比较容易达成共识。

  “案件常常以调解的形式结案。”王渝军说,这样可以让法官审理此类案件时免受口舌之累。卢林起诉离婚的案子,最后就是调解结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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