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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情汉抛妻弃女十二年

发布时间:2017年9月4日 来源: 南部县离婚律师  
只因妻子生个女儿,他竟抛妻弃女一走了之,失踪12年,与人以夫妻名义同居长达4年多。忍无可忍的岳母踏破铁鞋,终于寻到男子行踪,男子被警方抓获归案。2月26日记者了解到,涉嫌遗弃罪和重婚罪的男子,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提要
  母女俩被拒门外
  1994年初,李涛和于曼结为夫妻。同年10月,于曼生下健康可爱的女儿。得知妻子生了女儿,在产房外焦急等待的李涛顿时呆住了。随后的几天中,平日爱说爱笑的李涛再没露过笑容,他整日一根接一根地吸烟。“都什么年代了,男孩女孩没啥区别,你要是实在喜欢男孩子,以后找机会再生一个呗……”看到李涛满脸愁容,亲人和朋友们纷纷劝他。于曼产后第7天出院前,李涛拒绝交纳任何费用。陪护女儿的岳母赶紧四处筹钱,在于曼产后的第9天晚上,张罗来6000多元钱,于曼母女俩才出院。
  身心疲惫的于曼带着襁褓中的孩子回家,发现问题愈发严重。李涛堵在门口,死活不让娘俩进屋。无奈之下,于曼只好带着女儿暂住到娘家。
  狠心父一去不回
  于曼在娘家坐月子期间,李涛从未登门看望。于曼整天以泪洗面,看着哇哇啼哭的女儿,于曼几次想到了死。由于情绪过分低落,于曼的身体状态极差,从此落下头疼腰痛的毛病。为了让李涛回心转意,于曼的母亲和姐姐多次找到李涛,老人的苦口婆心,换来的仍是一张冷脸。
  从此以后,李涛就没登过岳母家的门。女儿两岁时因患肺炎住院,于曼和母亲打电话给李涛,他仍旧没有出现。此后,李涛音讯皆无,于曼母亲找到李涛家,发现已是人去屋空。为了还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于曼和家人想尽办法。于曼四处张贴寻人启事,可丈夫还是没有回音。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于曼的身体每况愈下,她经常失眠抑郁成疾。惟一支撑于曼活下去的精神支柱,就是身边乖巧可爱的女儿。
  女儿小玲一天天长大,却看不到爸爸。她上小学后问母亲为啥看不到爸爸。为了小玲不受伤害,姥姥和妈妈只好谎称“爸爸在国外工作”。
  绝情汉拖垮一个家
  8年中,于曼母女一直苦苦寻找李涛的下落,终于在2002年夏天,在皇姑区的一个商店里找到8年未见的丈夫。愤怒的于曼向李涛提出离婚,李涛一口答应并承诺给付女儿的抚养费。就在于曼准备协议离婚时,李涛又消失得无影无踪,还将房产转移到别处。
  丈夫如此绝情,让于曼彻底绝望,多年承受着巨大精神压力的于曼倒下了。2004年8月10日,经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检查,于曼被确诊患精神抑郁症,为二等残疾。多年的奔波操劳也让于曼的母亲身心憔悴,患上脑出血,右耳已经失聪。
  被抓后才知是犯罪
  去年5月的一天,于曼母亲碰到李涛以前的邻居,交谈中老人意外得知:李涛和一名长春女子“结婚”了,两人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4年多了!震惊之余,老人赶紧调查,发现于涛及其同居女子搬到于洪区居住,老人忙向警方报案。同年6月19日,李涛在荷兰村附近被公安机关抓获,他呆呆看着手腕上冰凉的手铐,反复重复着一句话:“我真没想到这样做是犯罪……”目前,检察院以涉嫌遗弃罪和重婚罪,对李涛提起诉讼,此案将在法院开庭审理。
  目前,12岁的小玲已上初中一年级,品学兼优、擅长舞蹈,多次在区里比赛中获奖。“爸爸怎么还不回来”每次看到女儿期盼的眼神,于曼的心就如刀割一样。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61条的规定,遗弃罪的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个让人不愿承受的故事出现在读者面前,仅因为妻子生了女儿,无情的丈夫竟抛妻弃女12年,还与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不仅是对人性亲情的蔑视,更说明他对法律的愚昧无知。尽管李涛要为此付出代价,但我们还是不愿看到类似这样的故事,在社会上重新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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