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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症老汉称遭遗弃状告老伴究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17年1月13日 来源: 南部县离婚律师  
年逾八旬且身患癌症的彭老汉将老伴以涉嫌遗弃罪自诉至顺义法院,追究刑事责任。记者昨天获悉,法官远赴哈尔滨,已将自诉状送达回原籍与儿子居住的刘老太。据悉,彭老汉认为老伴刘老太私转财产并拒绝照顾自己,而刘老太之子称其母亲不堪虐待才离家出走。

彭老汉今年84岁。2000年,他与比自己小10岁的刘老太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再婚,都有子女。

2008年4月,他因患癌症做截肢手术,一条腿被全部切除,完全丧失了独立生活能力。彭老汉诉称,他出院后,老伴私自使用他的身份证,将其婚前财产存款20余万元转走,并离家出走。两个月后,经他及子女多次要求,老伴才回到家中,但强行将他的婚前财产扣留了3万元,剩下的余款归还给他。此后老伴多次拒绝照顾他,并试图转移财产离开家,均被他及其子女发现和劝阻。彭老汉称,今年5月下旬,他再次入院,经检查确认癌细胞已经扩散。老伴得知后窃取了他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私自将两人名下的存款合计10余万元全部转走,随后再次离家。彭老汉为此提起刑事自诉,告老伴构成遗弃罪。

法院收到诉状后,承办法官根据彭老汉提供的刘老太在顺义的地址和电话,均无法联系到她。经过询问法官得知,刘老太已经离京,其家属称其已回老家和儿子居住,目前生病住院。顺义法院随即派出承办法官及书记员前往刘老太现住地哈尔滨送达诉状。到达刘老太家后,法官发现她神志不清,卧床不起,其儿子、儿媳代为签收了自诉状。刘老太的儿子称,母亲与彭老汉结婚后,经常被彭老汉及其子女打骂,彭老汉早年赠与刘老太的房子和钱,已于2008年给了彭老汉的儿女。他说,母亲是因忍受不了彭老汉的虐待才离家的,她不是低保户,无退休金,现在生活困难。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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