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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女写下20万欠条欲断绝关系 被养父母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5年6月23日 来源: 南部县离婚律师  
养育之恩值多少钱?对于王海成、杨玉敏夫妇来说,就是他们手里攥着的一张20万元的白条。30年前,两位老人在路边抱回一个女弃婴。为养活女婴,两位老人将亲生孩子送人,将女婴养大成人,并供她上大学,帮她找工作……当长大成人的养女无意中得知,两位老人并非自己亲生父母后,毅然决定和两位老人断绝关系,并给老人开了一张20万元的欠条,以“购买”老人对她这20多年来的养育。

    在亲情和金钱均得不到兑现后,两位老人遂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兑现“白条”欠款。昨天,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善良夫妇30年前捡弃婴
    临近春节了,很多家庭都在享受着团聚的乐趣,而家住南阳市宛城区官庄镇油田家属院的王海成却平生第一次走进法庭,他要起诉自己的女儿。
    对养女的这段情,让王海成夫妇终身难忘,那是1977年阴历三月,天气很冷,夫妻俩到南阳卧龙岗买东西,中途发现路边有个用破被单包着的女弃婴,弃婴身上还带着血迹。
    看孩子可怜,在众人的目光中,他们抱起了女婴。
    “当时弃婴浑身发紫、脸发青。”夫妇俩当即将女婴抱到南阳地直医院救治。医生看后说,“没救了”。夫妇俩乞求医生救救孩子。“当时就差给医生跪下了!”在王海成夫妇的恳求下,医护人员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开始抢救女婴。经过医护人员几天抢救,女婴的病情竟奇迹般稳定了下来。
    抚养弃婴受尽万般磨难
    救下女婴后,夫妇俩决定将她当亲生女儿养。那一年王海成24岁,妻子杨玉敏23岁,他们才刚刚结婚。
    这个家庭并不富裕,只有王海成33元的月工资在维持生计,但是,有了女儿后,光买牛奶、买奶粉就花去一半,而且,女儿丢弃马路边时间比较长,身体很弱,隔三差五就生病,看一次病,揪一次心,因为当时能治女儿病的针剂只有青链霉素,可女儿又过敏。
    为了维持基本生活,夫妇俩不放过任何挣钱的机会,到处干零工。
    为了养女他们把儿子寄养
    就在这样的困境中,女儿慢慢长大。但夫妇俩却一直隐藏着一个秘密:为了女儿健康成长,今后不管出现什么情况,都不能把女儿的真实身世说出来。就是以后有了亲生儿女,也要把她看得比我们亲生的还要亲。
    后来,王海成夫妇有了自己的孩子。组织上调查他们是不是超生时,为了隐藏女儿的身世秘密,他们只好偷偷将自己出生3个月的儿子送人寄养,告诉组织女儿是他们亲生的孩子。



 
    后来,女儿上了学。从小学到中学,女儿的学习成绩并不理想,由于考大学没希望,女儿中学毕业后就考了技校,但分数还是差一点。尽管如此,王海成还是通过各种关系,把女儿送进了技校。当时由于女儿个子小、体质差,连公交车都挤不上,王海成的爱人就经常接送女儿。技校毕业后,在王海成的努力下,女儿被分到油田宾馆上班。随后,王海成又跑关系,将女儿送到一个师范学校继续深造。
    王海成说,为了女儿能好好学习,他们几乎花去了所有积蓄,一直告诉女儿好好上学,不要担心钱的事,但是,家里生活却很紧张,甚至上街捡烂菜叶回家吃,“但我们不后悔”。
    大学毕业后,女儿成了单位的管理人员,经常下基层检查工作、上北京开会。女儿的风光让王海成夫妇感到欣慰。
    交往男友引起了家庭矛盾
    由于心思全花在女儿身上,王海成夫妇却忽视了对两个亲生儿子的教育和关爱。二儿子因为从小送人寄养,直到7岁才被领回家,但儿子和他们心里有隔阂。他们也不知道二儿子到底在什么地方漂泊,二儿子也不和他们联系。大儿子学业不好,也没找到稳定工作,每月只有100多元生活费。
    2001年,女儿有了男朋友,未婚先孕,遭到养父母的谴责。
    养女一气之下到外面居住,其间,不知谁向她透露了身世。当王海成夫妇责备女儿的时候,女儿开始反驳:“我和你们没有任何关系!你们凭啥说我!”双方的关系开始恶化,女儿随后坚决要和父母解除关系。
    几年以来家门一直为她敞
    在双方关系无法得到调和后,女儿最终给王海成夫妇写下一张20万元的欠条。欠条的内容为:“王某欠父母王海成、杨玉敏抚养费20万元整,分期付完。抚养费为从出生之日抚养到上学、工作,应该付20万元。抚养费付清以后,双方互不干涉。”时间为2001年7月29日。
    王海成说,在处理和女儿的关系问题上,他的言语和行为也有过激的地方,但他并没有恶意。收养这么多年太不容易了,他不希望女儿受到任何伤害。为挽回亲情,王海成夫妇多次劝说女儿,并找女儿的领导劝说。
    但女儿似乎已铁了心,表示再也不进他们的家门。
    走上法庭向养女讨个公道
    王海成告诉记者,他们希望女儿能回心转意,但5年等待,丝毫没等来女儿的悔意。他们很绝望。女儿给他们打的20万元欠条,给了几千元后,再也没有音讯。



    彻底绝望的王海成夫妇决定通过法律渠道讨要说法。2007年4月13日,夫妇俩将女儿告上法庭。他们在诉状内写道:二原告为抚养被告,倾其青春和心血,愧对了亲生的孩子,却换来恩断义绝,其痛苦绝望,难以言状,为了维护一个善良的心得到公平回报,特依法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承诺,立即向原告支付19万多元的抚养费。
    庭审现场,王海成的妻子由于伤心过度,无法出庭。王海成面对女儿,双方谁也没有说话。面对王海成夫妇的诉讼请求,被告王某对抚养事实没有任何异议,她除对20万元条子的部分字句有异议外,没再发表任何意见。
    其诉讼代理人则认为,当初王海成收养她时,没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而且双方的关系没有完全解除,20万元的抚养费因种种原因无法兑付。法院提出调解时,双方均表示同意。由于当庭没有调解成功,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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